農曆年前後的人氣話題是: G.E.M. 鄧紫棋憑着內地節目「我是歌手」技壓羣雄二連冠而爆紅,香港人忽然也歡騰起來, 鋪天蓋地的報導, 彷彿為港人終於在前殖民地時代的自傲與後殖民地時代的自卑種種矛盾鬱結中舒了一口悶氣。
香港從來不是沒有人才, 只是這個只約有台灣桃園縣般大小面積和大台北人口的小城市容不下非主流的東西, 因為產生不了有足夠人口和消費者支撐的分眾和小眾市場。而香港的主流是什麽? 就是娛樂八卦! 走過報攤盡是八卦周刊的天下, 翻開報章則除了港聞外其次最厚的那一叠便是娛樂版。於是, G.E.M. 出道五年在「我是歌手」之前,香港觀眾對她的印像和認識便只是無關歌藝的緋聞與不和的娱樂八卦新聞, 因為這便是香港媒體一直對她及每一個歌手的報導取向。
忘了哪位歌手多年前曾經說: 「香港沒有樂壇只有娱樂圈。」我不是樂壇中人但卻是兔死狐悲, 因為香港的時尚界更先天不足後天失調, 只有時尚娱樂家。
時尚作為創意產業的一環, 我們從來擁有的都只是時尚消費權而不是話語權, 本地設計師成不了品牌產生本土潮流影響力, 更遑論跨國 (什麽是品牌? 最少也須有完整的產品系列、店舖數量、市場發展和推廣計劃吧!
) 名模是爬不上國際四大時裝周的大牌T台和當上高端時尚品牌的廣告代言人;
時尚媒體則是硬銷產品, 正規廣告和內地的軟宣比它還好看和打動人心,
想模倣外國雜誌但又沒有人家的班底、創意、製作和深度。經常進入公眾眼球的往往只是名模戀事八卦、哪位明星穿了哪位設計師的衣服,
加上今時今日的造型師、bloggers, 或統稱為「穿衣達人」奇裝異服搭配親自示範,
娱樂大家! 相反對時尚產業貢獻和推動了些什麽往往令人摸不着頭腦,
卻統統可以水鬼升城隍。
不是隔離飯便香些, 無論外國還是大陸一樣有娱樂八卦, 一樣有時尚娱樂家,
但市場的龐大卻可以產生不同層次具影響力的分衆市場, Bryan Boy 、Susie
Bubble再紅也只是時尚娱樂家,不可與Anna
Wintour、Suzy Menkes、Cathy Horyn等相提並論, 無論今日Cathy Horyn仍在紐約時報還是回家退休去!
所以, 身處香港這彈丸之地不能不抑鬱, 有才能者如G.E.M.
還是速速北上, 香港只是一個大娛樂圈。
(原文刊於明報專欄 2014 / 2 / 6, 版權為作者擁有, 網絡版經作者最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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